小说旗 - 耽美小说 - 人人都爱吃稀粥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2

    ?我一会儿去买菜。”他决定挽回自己贤妻良母(?)的霸道总裁(?)形象。

这个问题很有用,林羲洲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在程灏为数不多的几个优点里,厨艺绝对是最得他欢心的那个。

林羲洲报完菜单后程灏就飞奔出去买菜了,他在家给饭团洗了个澡,等毛吹得半干的时候程灏就提着大包小包进了家门。林羲洲拿了个假老鼠玩具让饭团到一边去玩,自己则去了厨房帮他打下手。

“进来干什么?”程灏手上正切着牛rou,抽空抬头看了他一眼,“去外面等着就行了,厨房没空调,热。”

“没事,也没多热。”林羲洲走到水池旁边,打开塑料袋看了看,“这些小白菜是要洗的吧?”

“对。”

林羲洲把拿了个塑料盆把小白菜倒进去,把白菜叶掰下来,用力搓洗着白菜梗上的污迹。饭团无聊地叼着假老鼠在他腿边窜来窜去,程灏一看就笑了,“饭团是狗不是猫,你怎么买了个老鼠给它。”

“我也不知道狗能玩什么。”林羲洲无奈道,把洗干净的白菜拢到手上,甩干净水后放到一旁的菜盘里,“猫还有逗猫棒什么的,狗又没有逗狗棒,下次去专卖店里看看好了。”

程灏点点头,“明天下午我有空,一起去?”

林羲洲想了想,林迹尧得后天才会回来,便道,“也行。”

程灏开了大火把小白菜一股脑全倒进去,顿时噼里啪啦一阵乱响,有几滴热油溅到手臂上,他才猛然想起林羲洲就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连忙拿锅盖从侧面挡住。

“溅到手了没有?”

林羲洲摇头,从袋子里取出韭菜,“这个是要炒牛rou的?我和蒜黄一块儿切了。”

程灏侧头看了他一眼,他倒是不知道林羲洲也会这么多,林家是请了保姆的,他应该不会做这些才是。

“怎么,很奇怪?”林羲洲笑问,“之前顾言有一段时间也住在这儿,他的技术比我还差些,饭和菜基本上都是我一个人做的。”

程灏的脸一下子就黑了。

这样近乎于家庭的感觉让林羲洲有些异样的触动,可是想起双方的情况又实在不容乐观,甚至程灏的处境还要比他差得多,不由问道,“你这么天天跑出来,程爷爷发现了怎么办?”

程灏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他哪有那么多功夫一直看着我,发现就发现呗,我们又没干什么。”

林羲洲想笑,要他们不干什么,可能么?

“那你呢,林迹尧那边,你要怎么办?”程灏问,自从知道林迹尧干的那档子事儿之后,他连林叔都不愿意叫了。

“走一步看一步吧。”林羲洲淡淡道,“我大学想到远一点的地方读,再去国外读研,那就得半年或者一年才回家一两次,他天天出去谈生意,美女少爷见得多了,我就不信他还能念着我。”

程灏正在盛菜的手一抖,几叶小白菜掉到地上,被饭团捡了漏迅速咬起来吃了下去。

“不行,你要是跑那么远,那我怎么办?”程灏举着铲子一脸纠结,“不不不不……回头我得查一查爸有分公司的省份都有哪些一本学校。”

林羲洲正要搭话,却猛然惊觉,他们现在这是在做什么?计划未来?可是依程灏的性子,真的会安分么?

毕竟在程灏突然对他感兴趣之前,林羲洲也没少听关于他在外荒唐的传闻。说起来,他也有些奇怪程灏为什么会喜欢他。

心里这么想,林羲洲便也这么问了。

“程灏,我记得我们之前关系并不好,你是什么时候起的心思?”

程灏洗锅的动作一顿,随即又用力挤了些洗洁精继续刷起来,泰然自若地笑了笑,“怎么突然问这个。”

“奇怪而已。”林羲洲撇撇嘴。

“就在我们打架的时候。”程灏说,“特别帅,你自己不知道么?”

林羲洲诡异地看了他一眼,“你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程灏差点没把铁锅戳出一个洞来,“怎么会,开始只是纯粹的欣赏而已。后来……看你在cao场打球,大汗淋漓地满cao场跑,那时候我就在想,要是能拐上床吃了,那一定很够味儿。”

够味儿?

林羲洲抽了抽嘴角,他们的第一次是在他喝醉又被下。药的情况下,动作没轻没重了些,武力镇压当然也是有的。

把铁锅洗好,程灏转过头皮笑rou不笑地看着他,“被你上也就算了,只是我没想到,你竟然会为了迟暮借酒浇愁,还拿我来发泄。”

林羲洲瞪眼,“我什么时候借酒浇愁了?那些酒明明是你拿来的,药也是你下的。”

“哦?那那晚心情低落一晚上做了5次的人是谁?差点没把我绑起来艹的人又是谁?”程灏问,他在这方面一向不禁口,倒是把林羲洲说得面红耳赤,嘟囔着反驳,“谁、谁让你要和我争的。”

程灏和林羲洲打架的时候打不过,结果在床上还是打不过,不过他对这些倒也并不很在意,只是回想起惨烈的第一次,还是忍不住叹气。

“那晚着实疼了些。”

林羲洲冷哼了一声,斜眼看着他,模仿他刚才的语气说,“做完第一次说要再来的是谁?做到最后爽得叫我不要停的人又是谁?”

程灏:“……”

这记仇的水瓶座。

程灏酸溜溜地炒着牛rou,“我看你有经验的很,也不知道和迟暮做过多少次了。”

林羲洲说:“总之没有和你的多,迟暮性格内敛,脸皮薄。”

程灏说:“我脸皮就厚了?”

林羲洲说:“难道不是?”

对上林羲洲的眼神,程灏心虚地缩了缩脖子,转移话题道,“去把那鸡翅洗一洗,要炸鸡翅了。”

林羲洲嗤笑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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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下午,两人一起去宠物用品专用店给饭团买了些零食和玩具,然后去宠物店剪毛剪指甲。

林羲洲没有让理发师剪太多,他喜欢饭团蓬松松的白毛,只剪短一些不至于热到狗狗就好。

饭团对于剪指甲有些抵触,林羲洲蹲下来让狗坐到腿上,然后把它的头按到怀里只把爪子伸出去。被熟悉的气味包围,饭团才稍稍安静了一些,给它剪指甲的工作人员忍不住笑了,“这是公狗吧,这么粘人呀。”

“恩,才半岁多。”林羲洲说,“可能大了就会好一些。”

“狗如果粘人就是天性,没那么容易改的。”工作人员说,“我看你应该还是学生,如果以后不能经常陪着萨摩,最好还是先让它先适应适应没有主人的日子。”

林羲洲这才想起昨天考虑大学的时候漏了什么,他离家这么久,饭团该怎么办?别指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