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旗 - 耽美小说 - REMIX/混音人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3

分卷阅读73

    和我继续下去吗?

“我想要每天睡前醒来都看到你”,这样的话要如何开口啊。

太怂。

“嗯,你那边,忙着吧。”我说,“我待会儿就回家了,没有饭后节目的话。”

他居然一点儿没有挽留和试探,顺着我的话说,好。

就没了。

我挂了电话,回到夏皆和周靖阳身边吃饭。

“怎么了?”夏皆问我。

“没事。”我吃了一勺土豆泥,淋在上面的芝士烤化了,有点烫嘴。

“一会儿我去何胖子那转一趟。”我用手指抹抹嘴角,说,“老长时间没见他了。”

旋即看了周靖阳一眼。

他立刻心领神会,“好,交给我吧。”

他确实是那种看上去就踏实的男人,聪明,体恤,与其说通晓人情,不如说他和宫隽夜这样的人都有一种能力,无论大小事都处理得很妥帖。“谢谢。”

话是这么说,跟他们分别之后,我转头就去找了宫隽夜。

傍晚车不好打,路上还堵,于是我就有充裕的时间给自己臆造各种生猛的剧情,比如我去的时候正碰上他在家和一众美女开泳池party,再比如就像上次那样,与黑道白道无间道上的朋友们亲切会晤。

我想象了一下那个情景。

而我什么都做不了。

我只想见见他。

到他家门外了,我依然能听见屋内要造反似的施工声,让我怀疑我直接敲门他会不会听不见。

没辙,我又打了个电话。像时常出没在和电影桥段中的男主角一样,说,喂,开门。

他沉默半晌,听筒里的脚步声和现实中的合二为一,我面前的门就开了。

见他不说也不问,想往里走,被他双手撑住门框,用自己的身子堵住我。

我只顾往前,他不让,这下便卡在他怀里,停在那儿没动。

他搂着我的腰,手在背后关上门,嗓音悬在一个非常悦耳的声调上,轻轻说,宝宝学会搞突袭了,来查寝呐?

我诚实的说,来早了。

他叹了口气。一只手搭在腰上,另一只手挠了挠头发,这时他在我眼里好像撤下了光环,更像是那种平庸且傻气的年轻男人,我的到来显然搅乱了他的秘密计谋,但他对我无可奈何。

最终他还是打算说了,用苦恼的表情。

“本来想等过几天给你个惊喜。”

他带我走去噪声的音源:二楼的书房。

这里面积不大,摆设也不多,偶尔充当接待客人的侧卧,而现在它的模样已经和我上次来的时候截然不同了。

地板翻修过一遍,四面墙加了特殊的隔音材质,看起来刚刚完工;原本就属于这个房间的沙发没有挪走,和话筒杆一起呆在墙角。整体格局已定,先安装好的有电脑、监听音箱和调音台,几个戴脚套的工人正把成卷的地毯抬进来,想在地上多铺一层。

——他把这儿改成了一间私人录音棚。

“你瞧你这一来,我想好的台词都忘光了。”

他牵着我的一只手,低着头,捏了捏我的小拇指。

“看你每星期跑来跑去的也挺累人的,上周没回来不就是为了练歌么,所以我想着,要是把录音棚搬家里,你就多了一个回来的理由吧。”

“我一外行,找圈儿里的熟人打听了一下基本配置,具体还得看你需求……缺什么你再告诉我。那么。”

他晃了晃我的胳膊。

“我和录音棚都在这儿,你愿意……住下来吗。”

“……”

工人们到了下班时间,都跟老板打招呼准备离开。他们一个个经过我身边时都使劲看我,一定在想这小伙子脸怎么这么红。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回事儿。

脑海混沌不清,有些热切而激越的想法,表达不出就都阻塞在胸口,那种情绪濒临爆发的冲动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敢看他,兀自抬手揉搓着脸。

我总不能哭吧。

“我。”

可是才说了一个字就有点儿控制不住。

“愿意。”

他抚摸我的后颈,额头抵着我的额头。

“你怎么这么好哄呢。”

“你说你……怎么就这么好哄呢?”

像是在笑,又像是温柔的叹息。

第84章

装修到了尾声,我们俩亲自动手添置了录音棚里的家具和一些小物件,MD机之类不常用的设备。按理说没必要,但他说买了也不亏,干脆一次性全给置办齐了,一劳永逸,省时省力。

我笑他比布置婚房还cao心。

十二月的第一个周末,他把家门钥匙和门卡各给了我一把,钥匙管着整栋房子里所有的房间,门卡刷大门和车库。

我说,门卡用不着吧,我再给你弄丢了,我又不开车。

他说,我可以教你啊?大学期间你要想考个驾照,找我就行,驾校那群傻逼只会骂人,你老公我吧,英俊温柔有耐心,车撞坏还不用你赔。

细想也是十分划算。

“那……你会骑自行车么?我教你?”我问。

“不会。”他含情脉脉的看着我,“你带我。”

“……”

我每周只有周末和他呆在一起,由于排课分散,没有大块的空余时间,一般情况下是周三周五有半天在图书馆打工,周六要应付一上午雷打不动的公共课,下午才能溜号。

公共课主讲人是个戴金丝边眼镜的中年妇女,修为了得,目光犀利慑人,每一个妄图逃课的青少年在她的法眼之下都是现了形的小妖怪,我们都不愿拿那可怜又可爱的三个学分冒险。但耐不住课程无聊,大部分时间我都在本子上信手涂鸦,初次创作陷入瓶颈,歌词怎么写都不如意,要么没韵律没营养,要么对心仪歌手的模仿痕迹太重,我在这方面向来不肯敷衍了事,对于自己的处女作也没有那么高的宽容度,宁愿花时间长一些,删删改改,从头再来。

宫隽夜对我写的歌颇为好奇,但我死活不给他看,撒泼耍赖也没用。

他太喜欢撒泼耍赖了。我算是切身了解到。他连我喂的流浪猫的醋都要吃。

经过我一段时日的观察,那些黄猫、花猫和黑猫是别墅区里的大王,时常结伴而行,出来巡视它们的江山,连宫隽夜家对面那对外国夫妇养的哈士奇,见了面都要敬它们三分。我看它们挺爱四处转悠,无家可归,就和宫隽夜提议,长期给那些流浪猫供应食物。

他嫌我有了外心,百般不情愿的买了猫粮屯在家里,嘴上说着不要,还是诚实的选了质量最好的一种。

从此我们俩就多了一项饭后运动,散步去喂猫。

我并非爱心丰沛到满溢的人,对小动物也没有太大的执念,只因为它们是流浪儿。

如今我早已彻底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