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旗 - 耽美小说 - 我穿回的世界不对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4

分卷阅读174

    ,眼下nongnong黑眼圈的自己,险些崩溃。

姜大哥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再次将弟弟送去医院检查,得出的结论却出乎意料——五脏皆虚,精气流失。

用一个比较迷信的说法,类似传说中被妖精吸走了阳气。

在姜母着急着想要去寺庙道观求神拜佛请大师来开坛做法时,姜弘深拉住了姜大哥,神情扭曲道:“是步天,一定是步天!”

姜大哥皱眉,反扣住弟弟的手腕:“他的蛇没有咬中你,你也没有中毒,跟他没……”

“绝对是他!”姜弘深打断他的话,神情惊恐:“他肯定做隐秘地做了手脚没让我发现,他是在报复我,报复我故意送女人去恶心他……他还问我知不知道太监……大哥,一定是他,你相信我,肯定是他做的!”

姜大哥眉头拧得更紧,他心里盘算着,或许是该去见一见步天,自然,不是向步天讨要说法,而是想弄清楚当天事情发生的过程,好找出症结所在。在他心里,弟弟应该是受了刺激,心理上出了问题,而非生理原因。

……

步天尚不知有人要来见他,不过即使姜弘深大哥上门,大抵也没法亲自见着。

他在去往海市的飞机上,陪元宵一道。

元老三死后,海市元家各个分支闹得腥风血雨,在元老三葬礼上就大打出手,也是元老三平时对他那些狗腿子还不错,跟随他的人中倒也有些对他是真忠心耿耿,将闹事的人全给打得去了半条命。

作为在背地里暗搓搓煽风点火的元宵,可一点愧疚的心思也无,那些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元宵之所以没在元老三过世后回海市,甚至连他的葬礼也没出席,一是因为他对元老三更多的是仇恨,就像他自己所说,没有亲手掐断元老三的脖子已经是他仁慈;二则是不想掺和进元家那些人的争斗中,他知道除他之外,还有一个人躲在暗处,和他的冷眼旁观不同,那人是坐等渔翁之利。

那人是元宸。

元宸继承了他母亲蓝思静的阴险狡猾恶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哪怕元宸看似什么都没得到,可元宵很清楚,元宸已经通过各种手段,夺取了很多,只不过,不在华国,而在海外。

抛开仇恨,若论手段,元宵对蓝思静也要写一个“服”,蓝思静利用一切能利用的,包括她的身体在内,为她的儿子找了一个海外黑-帮老大的靠山,让那个黑老大对她死心塌地,将她的儿子当成自己的儿子,即使她死去多年,也一直为元宸遮风避雨,为他想做的事前进的道路扫除障碍。

元宵查到了很多,包括他那个贱人父亲的死,都是黑老大一手促成。可惜黑老大没料到,他给元韬下套的同时也连累了被他放在心尖上的蓝思静,他母亲因元韬而染上一身恶心的病,蓝思静又何尝能逃脱?很不幸,蓝思静也感染了艾滋,并且连潜伏期都没,仅在几周之后就出现症状。元韬死亡,她大受打击,精神状态极差,恍惚之下吃了沾着花生酱的面包,重度过敏,送去就医时已没了气息。

可以说,蓝思静的死充满戏剧性和讽刺意味,恐怕连她自己都不会想到,她最终竟是死于过敏。至于元韬,说是说他死于车祸,现场也没留下其他痕迹。但元宵隐隐有种感觉,元韬的死恐怕不单是表面所见。

正出神着,元宵感觉脸颊被戳了一下。

元宵:“???”

步天问:“在想什么?”从登机时起,他就发现元宵的话少了,不仅话少,神情也少有的严肃,全身上下都写满了抗拒和“我不高兴”。

元宵语气闷闷答:“不想去海市。”

海市是华国的第一大城市,繁华富庶,无数人为了梦想和高薪去往这座大都市。可于元宵而言,这片土地限制了他的自由,他如一只画眉鸟,被所在这个牢笼中,即使有过几年外出放风,他的脚上依然拴着一条金链。

步天能察觉到他情绪的低落,抬手捏捏他的后颈,温声道:“就当是来旅游,你出生在这里,恐怕也没仔细看过这座城市吧?”

“……嗯。”元宵点头应是。

在十四岁出国念书前,他的活动范围只有元家和学校,而学校还只是一个挂名,他只在某些重要考试或期末考时才会去学校。元老三给他安排了家庭教师,他十四岁前所接收的一切知识皆来源于一对一的教学。这期间,他的人际交往约等于零。

“算了,不想那些糟心事。”元宵自己想得烦躁,干脆不去想,转而对步天说:“等我拿到我妈的嫁妆,年底我们就去度假。”

“琼州还是索尔小岛?”步天顺口问。

元宵顿时乐了,“你记得我妈的嫁妆呢?”

步天别有深意一笑:“毕竟是我岳母。”

元宵愣了下,旋即板着脸纠正:“不是岳母,要叫婆婆。”

步天视线下移,往他后腰处看了眼,没说话。

元宵被他那一眼看得汗毛都竖了起来,步天那意思很明显——是岳母还是婆婆,你心里没点数吗?

元宵差点就想捶他狗头,正这时空姐推着餐车过来,礼貌的询问是否需要食物,他和步天对飞机餐没什么兴趣,早上又是吃饱了才登机,从京城到海市机场也就两小时,落地再找地方吃东西也不迟。

……

京城艳阳高照,云淡风轻,可飞机在海市机场降落时,却下起了雨,电闪雷鸣的大暴雨,天空如被黑色幕布遮住,蓝紫色的雷点穿过云层劈下,伴随着轰轰雷声,胆小的人怕是连门都不敢踏出一步。

“我们运气不错。”就这糟糕天气,元宵居然还说不错。

步天沉默的望了眼机场外面风雨绵延的场景,不知该如何评价。

“别怀疑,我不是在说反话。”元宵读懂了他的表情,“我来之前查了天气预报,最低气温31c,最高还停留在37c左右,这还是官方预报,放到外面中午时,绝对过40,在外面待一分钟就会汗流浃背。”

“嗯。”步天颔首,略一停顿,又补充道:“秋老虎。”

“嗯,对,就是秋老虎!”元宵附和,“要我说南方和北方最大的差距其实还是气候差距,我在京城虽然只待了两年,除了秋冬雾霾很让人受不了,夏天和冬天其实比南方舒服。”

“京城干燥,海市潮湿。”步天说,似乎又想到什么,他唇角微微弯起一抹浅浅的弧度,继续说:“我记得来海市第一年的冬天,没下雪,最低气温也只有零下七八度,但非常冷,我在京城时即使零下十几度,也没海市零下七八度冷。”

“是诶,所以我到京城那年冬天,工友们裹得严严实实,我就一件轻羽绒,外面套个工作服就不冷了,他们还打趣说我是年轻,火气旺,其实应该是我身为南方人,被湿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