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旗 - 耽美小说 - 史前寡兽求生记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4

    抬起头认真地问:“虽然跟勇的伤没有关系……我有几种想要的植物种子,你能帮忙找找看吗?”

烈有些疑惑,不过还是答应下来:“你说。”

看在陆迩为勇治疗断腿的份上,他也不介意顺手帮点忙。

陆迩想要的植物,主要就是大豆、藤薯、粟麦。

这些作物理应都是原始部落时期重点种植培育的对象,没想到陆迩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么久,都没有见到它们的影子。

难得有部落里的人出去的机会,陆迩当然不想放弃。

陆迩反复描述了几种作物的外形和生长习性,为防止这个世界的农作物还处于原始状态,还把它们被人类驯化之前的品种也列举了一遍。

七八种植物的详细说明,让烈脑袋里听得晕乎乎,难以想象这些东西是怎么从陆迩口中说出来的。

陆迩怀里的小猫崽这些日子已经习惯了这个亚兽经常说出来的话语,此时看着一贯桀骜不驯的烈掰着指头认真倾听的模样,心里闪过一丝庆幸。

——幸好,这个亚兽之前从没让他也记住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看着烈冷峻的面容上一片茫然,陆迩有些不放心,又确认一遍:“记住了吗?你重复一遍我说的内容。”

烈:“……”

对上烈诧异的眼神,陆迩惊觉,才发现自己一说起农学的东西,就不知不觉拿起了对实验室学弟学妹们的态度,连忙咳嗽一声,往回找补:“我刚才说……”

“大豆,黄绿色荚果,茎直立,叶片像鸟蛋、有黄色柔毛……”

还没等陆迩说完,烈竟然认真地一边回想一边磕磕绊绊地把陆迩刚才说的内容重复了一遍!

陆迩惊讶地发现,不过是听他说了两遍,烈竟然记忆得八九不离十。

小咪仰起头,看到陆迩脸上掩饰不住的诧异神情,尾巴无聊地摆了摆,心里有些不屑:这个亚兽太没见识,烈的兽形是狼,记忆力本来就不错,死记硬背罢了——他的记忆力可比烈强多了!

——如果能变回去的话……

确认烈都记下来了,陆迩满足地与烈告别,回了自己帐篷。

烈原本还想问两句陆迩怀里那只看起来有点熟悉的小兽的事情,但是脑袋里塞满了几种作物的描述内容,一路琢磨着回去,把一开始的疑问完全抛之脑后。

帐篷里,像往常一样在火上慢慢烤着rou,陆迩一边转动着兽rou一边和小咪闲聊:“烈看起来有点生人勿近,没想到还挺随和的。”

小咪懒懒地打个哈欠:“咪呜。”

——只是因为你在替勇治伤,烈才对你和气罢了,以前他连看都不看你一眼。

“我还以为烈是中二少年,没想到居然这么认真把我说的都背下来了。”

小咪不满地翻了个身:“啊呜。”

——烈一直都这样,说难听点就是倔,认准了什么东西就死不悔改……他前面答应要帮你找,当然要认真记住你说的东西。

“烈……”

小咪忍不住了,“噌”地站起身,踱步到陆迩面前,抬起毛茸茸的脑袋,碧色的瞳孔中带着烦躁和怒气,还有一丝隐隐的不服输。

——一整晚都在听你“烈”来“烈”去的,这么关注别的兽人干什么?

——烈能做到的东西,他全都能做到!

此刻小咪完全忘了自己一开始对烈需要记住那么多内容的幸灾乐祸。

陆迩低下头,正巧对上小咪圆圆的瞳孔,敏锐地感觉到自家的小猫有些不开心,只是两只手都在烤rou,腾不出手,便伸脚轻轻挠了挠猫咪软乎乎的白肚皮:“小咪,今天怎么不太开心?”

小咪瞳孔陡然放大,感受到那只柔软的脚丫在自己肚皮上蹭来蹭去的触感,脚趾偶尔还碰到了……

“咪呜!”

第9章炖汤不易

第二天陆迩出门,果然看到部落里的人都聚在一起,送别出门换盐的两个兽人。

虽然首领和角因为换盐出了意外,可盐是部落日常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就算有危险,他们也得踏出去。

与危机四伏的大自然斗争的过程中,兽人们早已习惯了身边人的突然离去,纵然难过哭过,擦擦眼泪还是要继续前进。

活下去,是这个时代的兽人们唯一的愿望。

原身因为自闭社恐,从来不敢在这种场合露面,因此陆迩抱着小猫崽出现在人群中时,吸引了不少讶异的目光。

陆迩对那些或猜疑、或敌视、或冷漠的目光视若无睹,只抬头看向那两个即将出发的兽人。

烈和重与平时在部落里见到的影响差不多,只不过身上多披了一层兽皮,背后也背了几把骨制武器罢了。

能够交换盐的东西很多,但是最方便的还是猎物——不需要一直带在身边,到交换的部落附近再换就好了。

陆迩对这些东西很陌生,站在一旁饶有兴趣看得津津有味;倒是怀里的小咪看着烈和重离开的方向,猫脸上闪过一丝沉思。

——重和烈……好像不是去黑河部落?

黑河部落是附近地域最大的交易部落,秩序和价格也比较合理,只是距离有些远罢了。以前部落里换盐都是去黑河部落。

现在重和烈是打算去附近的部落里换盐?

猫崽儿眼中闪过一丝不赞同。

附近的部落虽然距离近,可是正因为相隔不远,狩猎范围、采集范围多有重叠,平时就有不少摩擦,现在去换盐,岂不是要被狠狠坑一笔?

只是它现在只是一只说不出话的猫崽儿,而且重和烈已经上路,现在再说什么已经晚了。

小咪有些遗憾地看了看重和烈离去的方向:希望他们不要被坑得太惨吧。

……

与怀中的小猫崽相比,陆迩考虑的事情就简单了很多。

他打算教授白须种植生姜。

一方面生姜虽然不能直接食用,但是在调味、消炎、祛寒等方面都有很好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一味天然的草药,在这个伤风感冒就容易要人命的时代,生姜的作用比现代地球还要大;

另一方面,陆迩辛苦栽培育种的生姜,虽说满足了他自己改良作物的冲动,但也不愿这些高产的品种就这么埋没。

陆迩对白须提出“种植”这个概念时,出乎陆迩的预料,白须竟然懂得一些栽培植物的知识。

“其实以前部落里有人看野外的一些果子或者野菜长得好,想过把他们栽种到部落里来着。”白须一边在篝火上烤着rou块,一边叹着气,“只是后来发现,那些蔓藤或者野菜栽在部落附近大都死了;侥幸活下来的,就算日日照料,最后结果的也没有多少。久而久之,大家就放弃了。”

红木部落附近的土质确实一般,这点陆迩也有数,只是他还是有些疑惑:“有结果总比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