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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我说过的,你永远可以。”陈放笑了笑,“现在还算永远呢。”路识卿和陈放相视一笑,低下头与陈放接吻。他想起那个阴雨天的生日,他们挤在酒店的小床上,也是像现在这样,周身翻腾着滚沸的爱意,把彼此拥抱到无法更加紧密的程度。原来那时候,陈放这样一个说话做事前总有颇多顾虑的人,就已经很认真地对他说过了永远,直到现在还作数。路识卿把头埋在陈放脖颈间,贪婪地呼吸着,是alpha的占有欲作祟,像是要把所有属于陈放的气息全部攫取进身体里,让他从此以后只能为自己所有。guntang的气息扑到陈放后颈上,他预料到接下来将会有犬齿刺破他的腺体,下意识里的恐惧使他周身颤抖一瞬,双手无力地抵住路识卿的肩膀。“放哥,你是我的。”路识卿吻了吻陈放,很认真地看他的眼睛,“你是我最爱的人,别害怕。我怎么舍得让你疼。”陈放的眼睛又湿了,抱着路识卿的脖颈拉近自己的身体,默许了他的掠夺和标记。那是唯一一个可以让他心甘情愿又安心踏实受着疼的人。犬齿刺入腺体时还是有轻微的刺痛,生理性的眼泪从陈放眼角滑下来,很快被路识卿带着两种信息素纠缠气息的吻吞没,很轻很小心地,把他那一丁点微不足道的疼痛替他吞掉。浴缸里蓄好了温水,路识卿把陈放抱进去,沾湿毛巾,难得细致地替陈放把身上黏腻的汗渍擦干净。陈放背很薄,皮肤很白,虽然他人并不娇气,但本该是娇生惯养的omega体质注定他连水温烫一些都会留下红痕在皮肤上,更何况那些指甲或牙齿暴力留下的印记。路识卿看着陈放后颈腺体上新旧交叠的伤痕,齿痕、标记,还有像是指甲划出来的新伤,又想起那天他恍惚间在抠手腕上的疤,眼神黯了黯,在他胳膊上擦拭的手一顿,将他的手臂翻了个面,露出那道明显因为处理仓促而更显狰狞的伤疤,低头吻了吻。陈放下意识藏着那道疤,如今被路识卿的嘴唇贴着,他有些想躲,又见路识卿轻缓又虔诚的模样,一时不愿让这个吻落空。“太丑了。”路识卿抬头后,陈放把手腕向暗处略微转了转,垂着眼有些不敢看路识卿眼里的情绪,闷声问一句:“这是干嘛啊。”“放哥,我不会让别人再伤害你,但是你能不能……也不要再伤害自己了。”路识卿皱了皱眉,眉间有浓稠的痛苦被挤压出来,湿了路识卿的眼睛。他将自己的手掌附上陈放手腕上的疤,像是担心鲜血会再次从早已愈合的疤痕里溢出来似的,又不敢用很大力气,生怕经年的伤疤依旧会刺痛一般,“多疼啊。刀刃或者指甲,都别再用来伤害自己了。”“不是,不是自/杀。”陈放反握住路识卿的手,在轻轻颤着,他读懂路识卿神色间的痛苦叫作恐惧,也明白那种恐惧的来源,不过是怕他在他看不到的时间地点,轻易放弃了自己。其实不是没想过一死了之。伤口还没有愈合,他浑浑噩噩地坐火车来到了首都。起初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到了这里,也不知道何去何从,不知道被摔碎的人生继续下去还有何意义。只是走出车站的一刻,他第一眼看到的是和路识卿曾经来到这里时拍给他看的照片里,一模一样的风景。那时候他们还在一起憧憬,他们有约定。首都很大,即便要永不相见,只要能偷偷地离路识卿近一点,他似乎就能得到一点侥幸继续下去的勇气。现在他知道了。“想活下去。因为我们之前说好了的,我不想再失约。”第84章都答应过不走了雨过天晴的早上,阳光透过昨晚仓促没有拉好的窗帘缝隙,落下一缕在床角。睡梦中感觉到屋子里的松枝香正在逐渐淡去时,陈放下意识不安起来,猛然睁开眼睛。身边的位置褶皱一片,残存着并不明显的身体温度,只是不见了人影。把失去当作情非得已的习惯时,一场恍惚的梦也会让人心有余悸。路识卿从电梯走出来时,恰好看到这样的场景。房门被急切地从里面推开,背着光的影子从里面挤出来,宽大的睡衣衣摆下过分纤细的双腿交替着向前,踩在冰冷理石地面的脚步声异常柔软,又慌乱,似乎是看到了迎面而来的路识卿,单薄身影瑟缩一瞬,凝固在原地。路识卿快步走上前,看清那双瘦骨嶙峋的脚直接踩在地面时,他又皱起眉头。“怎么这么着急,鞋也不穿。”路识卿停在陈放面前,把手里的几个塑料袋递给呆滞的人,“拎着。”陈放听着路识卿的话,默默把东西接过来,紧接着一阵充分缓冲的失重,他被路识卿稍稍弯着腰打横抱起来。热乎乎的温度透过袋子传到手里,一种很熟悉的食物气味飘出来,是每个他们一起出门的早上,路识卿会带他去楼下吃的那家早餐。进门把东西放在一旁,路识卿把人安置在沙发上,进卧室拿过陈放没来得及穿的毛绒拖鞋,用温热的软毛巾给他擦被理石地面冻得冰凉的脚。路识卿的眉头拧着,似乎有些责怪的意思,对象却不是陈放,只是一边轻轻擦拭着一边自顾自地说:“下次想要等我在家里就好了,如果非要出去的话,记得穿鞋子。”陈放轻轻应了一声,低头看蹲在面前的路识卿,阳光照到他的侧脸上,把深色的瞳孔照得透亮,像珍贵的琥珀,每每当路识卿看向他的时候,好像连带着他也被赋予价值,被稳妥地珍惜着。迎着路识卿的目光,陈放看到他额前略长的刘海有些扎进眼睛里,暗影像雾一样,想要伸手帮他拨开。刚抬起手臂,好像有一圈环状物从无名指脱落,落到地面上,发出很清脆的一声响。陈放悬在半空的手一顿,看着空荡荡的指根。那明明不是他的东西,却像在手上戴了许久成了习惯,脱落后反而不适应。“那……是什么啊?”陈放看着俯身去捡那枚环状物的路识卿问。“礼物。”路识卿把那枚小圆圈捏在指尖,牵着陈放的手,将它戴回原本该在的位置,“昨晚趁你睡着时戴上的。以前买的,本来尺寸应该正好,但是现在你瘦太多,所以好像很容易脱手……如果你愿意的话,有时间再去换一个合适的。”路识卿的手很暖,包裹着陈放微微潮汗的手掌,抵住皮肤的坚硬触感也是温暖的。陈放在路识卿的手指根部发现一枚圆环,很素净,在阳光下随着路识卿手的角度一晃一晃地闪光,和重归原位的自己手上的那枚很像。是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