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旗 - 耽美小说 - 一觉醒来影帝揣崽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00

分卷阅读200

    里听过。

这像是忽然冒出来的词。

不管怎样,魏茹秋带他去了。

魏知知盯着段云看了一会儿,不是因为好看,而是跟秦叔叔一样的原因,他觉得很亲切,段云问他:“你叫什么?”

魏茹秋看他,要他自己说,魏知知说:“我叫魏知知。”

段云有片刻出神,吱吱……

段云不收弟子,收下魏知知的是段陈方。

段陈方很清楚,不是所有人都有习武的天赋,武馆里学武的大多是平常人,小师哥那样的是少数,但是像魏知知这样的也是少数。

他似乎不太能控制自己的身体,明明是很基础的练习,他都能摔在地上。

段陈方欲言又止,最后委婉地表示:“你可能不是很适合习武。”

魏知知没有说话,他其实也不喜欢,但是总觉得自己应该学。

魏知知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想要模仿师父的动作,但是总是不自觉地去尝试另一个难度更高的动作,比如段陈方教他踢腿,他总觉得自己能飞起来,结果飞是没有飞起来,摔倒是摔得很结实。

又一次重重摔在地上之后,魏知知的大脑都有一瞬间的空白,他忽然害怕起来,他真的不是被什么控制了吗?

这一次,他的脚踝受了很严重的伤,需要休养两个月。

魏茹秋再也不许他去武馆,魏知知明明是想去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松了口气,伤好之后他开始学跳舞。

秦恪问过他,为什么会受伤,魏知知不好意思地说:“我总是控制不住想做另外的动作。”

魏知知小声说:“我不想学了。”

秦恪没有评判,只是点头。

魏知知高三的时候,同学都在准备高考,他却开始关注偶像招生。他想出道当明星,魏茹秋不同意。

“你的高考怎么办。”

“我可以艺考。”

魏茹秋不同意,魏知知小声说:“数学太难了,我学不会。”

艺考对文化课的成绩要求可以低一点。

魏茹秋也拿他没办法,魏知知的数学成绩非常不稳定,大部分时间是及格水平,但是偶尔会做出难度超高的最后一题,以至于老师一致认为,他是很有天分的,只是基础不扎实,总说他不够认真。

魏茹秋知道知知其实很认真。

她叹了口气,魏知知在绘画上天分挺高的,他要是说想要学美术,魏茹秋也就同意了,但是当明星……魏茹秋并不希望他走这条路,娱乐圈和资本圈太近了。

她对魏家深恶痛绝。

魏茹秋对魏知知从来都是宠爱的,但这一次她始终没有松口,于是魏知知去找秦恪。

他莫名觉得秦恪会满足的他的所有要求。

魏知知打了很久的腹稿,但一见到秦恪,他说出口的话就成了:“秦叔叔,我想当明星,就是那种,酷酷的,飞来飞去的武打明星。”

秦恪看了他一会儿,这么多年他已经可以很清楚地分辨,哪些是魏知知的想法,哪些是属于琮之的。

这是琮之想要的。

他说:“那是演员。”

魏知知对自己莫名其妙说出口的话已经习以为常,他面不改色地圆回来:“我喜欢唱歌跳舞,我可以选秀出道,以后再当演员。”

琮之不会唱歌。

他们都没有说话,魏知知习惯了他的沉默,他总觉得秦叔叔在透过他看别人。

秦叔叔身上偶尔会有一种忧郁感,过了一会儿,他才问:“我mama不同意,秦叔叔,你可以帮我吗?”

秦恪颔首,魏知知如愿以偿地进了一家娱乐公司参加选秀节目。

和他同住的几个舍友都知道,魏知知有一个对他很好的叔叔。

秦恪最后一次去墓园的时候,只有他自己。

他没有带司机,汤圆也离开了,现在就在段琮之身边,那是唯一一次,秦恪打开墓碑去确认。

琮之还在。

汤圆是段琮之十六岁的时候养的,那个时候他说:“家里那么大一片草地不养点什么太可惜了。”

思考了几天之后段琮之说要养羊驼。

秦家当然不会养这种吐臭口水的生物,段琮之就改了口:“那就养牧羊犬吧。”

不知道牧羊犬跟羊驼有什么关系,反正秦恪点头之后不久,汤圆到家了。

段琮之一开始想的是边牧,但是后来一眼看中了汤圆把它带回秦家。

汤圆到家那天,家里在煮汤圆。

小狗狗是从mama那里吃饱了来的,虽然长得有点土,但是肚皮圆滚滚的,很可爱,于是就叫汤圆了。

汤圆还真的很喜欢吃汤圆,家里每次煮汤圆都会准备一份基本不加调料的rou馅汤圆。

如果琮之还在,现在也该三十出头了。

汤圆走时候年纪已经很大,胃口大不如从前,牙也掉了几颗,运动量大大降低,很少再玩飞盘,但秦恪每周来墓园它还是会跟上。

最后一次来的时候,它费力地上车,下车的时候一个趔趄,秦恪想要抱它过去,汤圆轻声叫了一下,催促他。

秦恪从花束中抽出一支给它。

汤圆衔着花,它的脚步不太稳了,进入墓园之后,像是从前的每一次,把秦恪给它的花,放在段琮之的墓前。

它像从前那样蹭了蹭墓碑,围着墓地慢慢地转了一圈,最后回到原地趴下,尾巴慢悠悠地晃了晃。

但是这一次,秦恪走的时候它没有站起来。

秦恪预感到了什么,回过头看他,汤圆已经静静闭上了眼。秦恪把汤圆安置在段琮之身边。

当年段琮之留下的那几片小小的刀片,尽管精心养护,最后一片也已经变得很钝。

秦恪的手腕上一道道新旧的伤痕交错着,那一本日记上,所有的字迹都是红色的。他可以用创口更小的采血方式,但他怕自己忘了。

他怕有一天,他忘了写日记的初衷,忘了自己为什么要记住段琮之。刻骨铭心的爱,不是文字可以记录的。

这一次,他带的是一把弯刀,是他当年送给段琮之的礼物。

*

魏知知被喊出去拿了一个快递,他总觉得自己似乎是忘了什么,到底是忘了什么呢?

他的队友问他:“你叔叔又给你送礼物了?”

魏知知愣了一下,对哦,叔叔,秦叔叔,魏知知摸了摸心脏,一想到秦叔叔就悸动的心,现在无比平静。

他有点疑惑,之前为什么会觉得自己喜欢秦叔叔,明明大家都怕秦恪,但他好像从小就很喜欢秦恪。

莫名其妙的情感,就像那些莫名其妙的片段记忆,像是有什么在推着他,向秦恪靠近。

而现在,一切都消失了。

他甚至没有第一时间拆开秦恪寄给他的东西,而是随手放下跟朋友们一起去吃饭。

一个文件袋,或许是什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