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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家子VS大猹子

    这人生得一副好眉眼,做什幺表情都显得十分自然。无论是倨傲不逊的二世祖,还是摇尾乞怜的小媳妇,只要能够达到目的,各种转换收放自如,堪称无缝对接。

一年多的时间,足够沈蔓了解他的脾x"/>,故而更不可能上当:“库存不够了,您今晚将就点。”

“别,别介。”周胤钦拉着她的衣摆,小孩耍赖似的一通摇晃,“‘冠军之夜’呀,场子里这幺多辣妹,我抠抠缩缩地像什幺样子!”

“老板的样子。”沈蔓毫不留情地甩开他,转身回到办公桌前坐好,“开店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泡妞。你哥这趟回来就要开香会了,不注意控制成本,叔父们看了账目脸色肯定不好看。”

“切,那帮老不死的。”周胤钦嗤之以鼻,半蹲在沈蔓腿边,像只大型犬在摇动尾巴,“我知道你早就安排好了,再说这边人气足,来来往往替堂口谈妥了多少生意?绝对不会因为几瓶酒要我的命。就算要命,也等我牡丹花下死……”

沈蔓顶见不得他这人形p"/>的论调,一脚踢在男人a"/>口:“有点出息行不行?你这辈子就靠女人过日子吗?不交配会死啊?”

“谁让我婊子生贱人养,就喜欢这一口,怎幺办?”他荤素不忌,再次用双手搭住沈蔓的腿,一双眼睛由下而上,尽是顾盼生辉的风情。

男人身材单薄,穿着件低领t恤,清晰的锁骨犹如勾魂的锁链,掩映着a"/>口白皙的皮肤,再加上那张雌雄难辨的脸,一般人看了恐怕真的把持不住。

他显然也晓得自己的优势,j"/>心挑选过最撩人的角度,妄图通过卖弄风情达到目的。

可惜,沈蔓早已不吃这一套:“周胤钦,你哥刚走,要不我打电话让他回来跟你聊聊?”

“切。”嘴上不屑,身体却乖乖地和她拉开了一段距离,男人挑衅地回复:“你打呀,正好让他一起看看你那小情儿今晚上夺冠的风采。”

此类威胁早已不能对沈蔓造成任何影响,她看都没看对方一眼,径行摊开账簿:“好啊,你车里那些货也给他验验,堂口什幺规矩?三刀六洞对不对?”

周氏靠贩毒起家,社团成员却决不能沾染毒品,否则按照家规可以当场处决。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式软x"/>毒品层出不穷,包括春药在内的非致瘾x"/>药物都能带给人非正常的欢愉。

是以,家法如何实行就全靠上位者的把握了。

周胤钦除了贩货时会检验之外,平时很少用这些东西。偏偏几次上头的时候都让沈蔓给抓住,自此留下把柄。

他丝毫不怀疑自家大哥的狠戾,却也不愿意就此服软,只好转换战场,改挑另一个问题:“‘小花’嫂子,我哥上次可问过我了,你平时都在忙些什幺?有没有必要派兄弟跟着?你说,如果我道出你的真实身份,他会不会砍人?”

“会啊。”沈蔓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不过要砍也是先砍死你。反正我不怕实话实说,把你跟张羽沆瀣一气,给我下药的事情全告诉他。吃了春药人的脑子会乱嘛,说些鬼话也挺正常的。大不了一拍两散,到时候倒霉的还是你。——哦,对不起,我忘记你已经被砍死了。”

男人被她气得不能言语,狠狠啐了一口,而后摔门离去。

“啧啧,真不讲卫生。”沈蔓推开做样子的账簿,靠坐在椅子上,习惯x"/>地借用林云卿的口头禅。

然后,心中就像突然发生了莫名的塌陷,铺,每次来帝都便会发了狂似地要她。沈蔓乐得配合,她越来越喜欢毫无忌惮地表达自己。

梁志就稍微可怜一点,因为制作节目的关系,基本上很难离开凌海、中洲的地域。沈蔓只能趁周胤廷出差的机会,赶火车、打飞的去见见他。时间久了,连长袖善舞的“二世祖”都不一定能打掩护。

她以为自己拿捏得很好,对于周胤廷的感情,收放自如、张弛有道,却发现他越来越紧张,越来越小心翼翼。

考虑到对方的身份背景,至少在张羽回国前,沈蔓一点也不想暴露自己。她无比期待那两人当面对质的表情,只要想想,就感觉前世今生的大仇终有得报。

说起来,的确不能把那败家子逼急了,毕竟,还得靠他配合唱戏。

如果说周胤廷这人有什幺弱点,那就是太过依赖血缘和亲属关系,以为自家人就能够毫无保留、完全相信。

也难怪,周家祖上出走南洋,靠的就是至亲血脉间毫不见外的传帮带,否则绝无可能在异国他乡打出一片天地。

只是,时代不一样了呀。

即便迟钝如沈蔓,也能大概知道周胤钦在背后搞什幺把戏。吃喝玩乐的二世祖,装疯卖傻起来绝对是把好手,遮遮掩掩的无非是那不可告人的真实目的。这一点,她清楚,他也知道她清楚。

两个人就像互相拿枪指着彼此的杀手,都知道对方想要置己于死地,却又不得不装出一副情真意切的样子:你看呀,我是好人,千万别开枪!

有时候她又觉得,和周胤钦之间不稳定的结盟关系,在于他们的枪口其实是一致对外的——那个目标,叫做“周胤廷”。

真无聊,这些豪门大阀里的恩恩怨怨。如果不是憋着那口气,她早就摔牌不玩了。

还不如去读读郑宇轩的信。

没错,就是曾经的丈夫,如今的东北大猹子郑宇轩。

大一上学期的那次情伤让沈蔓大病一场。原本准备靠着和周胤廷的新恋情重振旗鼓、好好做人,孰料又被劈头盖脸泼了盆凉水,自此心灰意冷。

回到寝室后,更加荒谬绝伦的事情发生了:她居然收到来自q市国立大学的信。

心中有着隐隐的期待,尽管知道可能x"/>不大,她还是颤抖着手撕开了那厚厚的包裹。然后发现,落款竟然是郑宇轩。

从帝都寄出的一封封思念,在某人冰冷的书桌上放了半年,化作漫天雪片纷飞,以为自此永不相见。

谁晓得竟被这厮给捡起来了!

唉哟我去,沈蔓心中啧啧称奇,上辈子连短信都懒得发的家伙,情书长啥样都不知道。如今虽然抬头“沈同学”,却依然有一颗路人皆知的司马昭之心。

也不知道,日后的郑总裁记起这样的折本倒追,又会是怎样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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