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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一步步往上走。这栋都快空了,曾经住在这里的人,大都搬走了。楼道里光线昏暗,空气混浊,扑面而来的气息,让叶臻有些窒息。到达门前,她摸出万能钥匙,将生锈的门锁打开。门一开,厚重的灰尘扑上来,她立即掩住口鼻。“多久没人住了?”路征问。叶臻摇头,“高中毕业后,这房子就空了。以后就很少来。”路征环顾这套房,面积一百多平米,三室一厅,空荡荡的,为徒四壁。“按当年的市价来算,这房子也能卖个不错的价,为什么宁愿空着也不卖?”路征问。叶臻慢慢地往里走,说:“这是我爸妈辛苦工作买的第一套房,他们把它当做家,不舍得卖。后来我哥考上了大学,我上了高中,我爸为了照顾我们学业,才决定搬去宜城。这房子就一直外租,直到我哥……”她顿了顿,说:“直到我哥失踪,房子才没再租了,一直这样留着。”路征目光黯然,轻声问:“你难道以为,你哥会回来?”叶臻没回答,径直走到她哥哥住的卧室里。卧房的墙壁上,还贴着他喜欢球星的海报,但纸张朽烂,早就模糊不清了。叶臻用上专业勘查手段,将房间里里外外勘查了一遍,毫无收获。难道哥哥真的没有回来过,甚至没有给她留下任何线索和提示?难道他真的已经从这世上消失?叶臻呆怔地站在客厅中央,无措地逡巡着,许久没说话。“没事吧?”路征问。“没事,”叶臻深吸一口气,“走吧。”路征带她出去,重新关好门。他说:“这里是老城区,很多规划都不合理,我听说要进行重建了。”叶臻愣住,“要拆吗?”路征说:“这里靠近城郊,从地理位置上讲,很适合工业园区。”“哦,”叶臻颔首,“那很好,我可以得到一笔拆迁补偿费了。”下了楼,路征问:“要送你回酒店吗?”“好。”叶臻说。两人刚往停车处走,突然听见有人从后面喊了声:“小臻臻?”叶臻一惊,又觉得是幻觉,继续往前走。刚走出几步,有人追了上来,拉住她,瞪大眼睛盯着,“小臻臻?真的是你!”拉住她的是个女人,四十岁左右,但看得出因为常年劳作,那张脸露出沧桑和憔悴。她既欣喜又犹豫不定,嘴里念念有词:“小臻臻,是我啊,我是你表姑姑,你十五岁生日时,我去看过你,你忘了!”表姑姑?叶臻若是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个很远的亲戚。她父亲有个远房表哥,表哥有个女儿,和父亲以表兄妹相称,叶臻十五岁那年,她的确来看过叶臻,父亲让她叫表姑姑。“表姑姑?”叶臻不太确定。表姑姑说:“不记得了,果然贵人多忘事,我那时还送了你一件衣服,羽绒的,你第二天就穿上了。”叶臻记得有这么回事。这位姑姑叫何彩芹,早年和叶臻家有往来,叶臻一家人离开蓉县后,一些本来来往就少的亲戚,自然就断了联系。“表姑姑,”叶臻礼貌地问好,“好久不见,你过得好吗?”“好,好。”何彩芹轻轻点头,上下打量她。叶臻说:“我回来得匆忙,都没带东西,不好意思。”“带什么东西?”何彩芹爽利地笑着,露出眼角的细纹。她又看了看叶臻身后的路征,双眼一亮,“这是男朋友吗?真是一表人才!”“呃,”叶臻有些讪讪的,看了眼路征,说:“不是,他是我师兄。”“了解了解,”何彩芹拉着她的手,“走,既然回来了,就去我家坐坐。”何彩芹紧紧拉着她不放手,一时盛情难却,叶臻只好跟着她走。“我就在这附近摆摊,卖点卤味、烧腊什么的,生意还不错。”何彩芹去街边推她那辆三轮车改造的卤味摊子。路征见状,上前搭了把手。这一路上,何彩芹讲述了她这几年的情况。她过得并不容易。因为年纪大了,在老家并不受欢迎,许多村里的男人看不上她。好不容易才嫁给了二婚的张浩强,离开乡村,到城里营生。两口子和公公,就守着这么一个卤味摊子生活。三年多前得了个女儿,加重了生活压力,过得勉勉强强。但何彩芹心态很乐观,也肯吃苦,每天起早贪黑,卤味也越来越受人喜欢。她对以后的生活充满希望。何彩芹说:“我现在只希望女儿能过得好,能有出息,可以像你一样。”她看向叶臻,问:“还没问你在哪个单位上班呢。”叶臻说:“我在宜城警局工作。”何彩芹微微一顿,“你当警察吗?”叶臻迟疑片刻,点点头。何彩芹看了看路征,“他也是?”叶臻说:“对。”何彩芹推着摊子往前走,“小臻臻,你当真是有出息的人了。”她的语气忽而有些沉,听不出喜乐,但却让叶臻觉得有些伤感。作者有话要说: 师兄只是师兄第26章似是故人来何彩芹的家也在这片老城区里,拐过两三条街就到了。她家住一楼,门从一堆杂货铺和小吃店里挤出来。何彩芹把摊子停在了门口,用锁锁住,把里面的卤味和rou全部端进门。叶臻和路征要帮忙,她立刻说:“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就行。”进了门,她说:“随便坐,我去给你们倒茶。”这套房很逼仄狭小,两居室,客厅里放着一张桌子,桌子旁隔着一块木板,将客厅分成两半,另一半做了卧室。桌子有些油腻,空气里充斥着很重的卤味。叶臻还没坐下,就听见一道苍老的男声从木板后传来,“今天回来这么早?”话音落下不久,何彩芹从厨房出来,手里端着茶,说:“今天生意好。”木板后的人问:“没遇见城管吗?”何彩芹说:“没有。”她把茶递给叶臻和路征,有些歉疚地笑了笑,转身进了木板后。很快,她就出来了,她有些局促地在腰上擦了擦手,说:“留下来吃晚饭啊,我这就去菜市场买菜!”叶臻起身,说:“我和你一起去吧”“你去干什么?”何彩芹板故意起脸,“怕我买的东西不好?”她按着叶臻坐下,说:“菜市场又不远,很快买回来了,我还记得你喜欢吃红烧排骨,对吧?”叶臻不再推辞,重新坐下。何彩芹拿了钱准备出门,这时门开了,走进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模样比何彩芹老些。男人站在门口,看到叶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