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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人,然而嘶喊了半天,只有沿路经过的三三两两的人,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对他躲之不及。康泰亨匍匐在地,胳膊肘支着身体,艰难地要去捡自己的枪,沈知昼走过来,长腿一挥,直接踢开。他拽着康泰亨到旁边的巷子里,先用拳脚痛揍了一顿,然后狠狠用鞋跟碾住了康泰亨那只受了伤的手,冷笑着说:“出来嫖-娼,不带几个保镖跟着你?怎么?嫌丢人啊?”康泰亨不顾那只中了枪,还被男人踩在脚底的手传来的钻骨剧痛,咬牙切齿地嘶喊着:“沈知昼——”沈知昼好整以暇地笑着,脚底的力道却没松,一直向下踩:“有屁快放,爸爸听着呢,听完就该送你上路了。”康泰亨撕心裂肺地骂道:“你居然,你居然敢背叛我——你杀了阿绥,你还要背叛我……你——不得好死!!”说着,他就趴在地上不住地咳嗽着,刚才一通,几乎拼尽了他所有的力气。沈知昼不咸不淡地嗤笑了声:“老家伙,都没劲儿了,睡女人是不是太用力了,嗯?你也不攒攒力气等我回来,不是想杀了我吗?你现在,还有力气吗,嗯?”康泰亨不服气地说:“你就不怕,我现在就让人对那个小女孩儿……”“什么小女孩儿?”沈知昼始终笑意斐然,“你不会真的以为,我是为了那个假视频回来的?”“难道不是吗——”“当然不是了,”沈知昼左右活动了下开了好几个小时车而酸痛不堪的肩颈,顿时来了些精神和力气,他蹲下去,眯了眯眼,拿着枪,一下下地磕着康泰亨快秃了的头顶,笑眯眯地说:“我是来杀你的啊,傻瓜。”“你别以为你能骗了我,”康泰亨咳嗽着,“我、我问过了……那个小姑娘,是你meimei吧?你真不怕我……找到她然后杀了她?她、她跟你……”“啊,”沈知昼凉凉地瞥了他眼,接言道,“可是,这跟我要杀你,有什么关系呢?”康泰亨抬头,看着面前的男人,有一瞬间的怔然。他似笑非笑的表情让人心底不住地生了寒,虽在笑,可仔细去看,那笑意却丝毫未曾到达过他的眼底。他好像这么多年来,都是如此。几乎时刻都是如此疏懒慵倦的笑意,对什么都仿佛漫不经心,毫不在意。可这一刻,他说要你死,第一感觉不是他在开玩笑,而是,你绝对无处可逃,并且活不了。“我会查下去……沈知昼,你跟了我这么多年,我教过你,人不可以心软,也不能有软肋,也不能轻易背叛谁……你背叛了我……”康泰亨死死咬着牙说,“我会查清楚,那个女孩儿,到底是你的谁……”砰——他话还没说完,枪声一落,他的最后一口气就哽在了喉咙里。再也没咽下去。沈知昼看着他慢慢黯淡下去的眼神,突然觉得有趣至极。这一次,他又没开枪。下意识地转头,望向不远处的一幢建筑物。没人。回望了一圈,建筑物上方,都没有人。“……”他眼神蓦地一沉,不由地捏了一把冷汗。康绥和康泰亨一前一后地都这么在他眼前死去。他会不会是下一个?到底是谁,要做什么?他有些烦躁,正准备打电话给程嘉树,一转头,看到了林槐和下午那个跟在他身边的红衣女人,就站在马路对面的绿化带后面。他心头陡然一惊。那个女人手里有枪,她的胳膊直直向前伸出,枪口从他身下康泰亨,顺势向上,就对准了他。他抬眼看过去,眯着冷眸,细细打量她。女人一身如火般明艳热烈的裹身红裙,身形纤细袅娜,像是一樽神女的神像,伫立在那里。她冷艳的目光飘过来,妆容精致而明艳,却隐隐地发散出,不可小觑的讯息来。在林槐向马路对面的他走来时,她才缓缓地收了枪。沈知昼才忆起,那日康绥死时,窗外建筑物上方擦着斜阳消失的身影,似乎也是如此诡谲鲜艳的红。林槐过来,冷冷地看了眼他脚下的康泰亨,抬头对他笑了笑:“你电话打不通,我就跟来了,看起来是心事未了啊?”沈知昼没说话。林槐继续说:“你这么急匆匆地回来,就是要杀了他?”那个女人走近了,亲切地叫了他一声:“沈先生。”“……”他一怔,回过神。他看着林槐,又看了看那个女人,漫不经心地说:“你们来了,不用我动手了。”“到底为什么突然跑回来?”“没什么,”沈知昼凉薄地笑了笑,“就是想起,他要杀我,觉得不爽而已。”“哦,是么?”林槐将信将疑的看了看他,“所以,这下可以跟我们走了吗?该解决的都解决了,你还有什么后顾之忧吗?还是说,你还是不相信我们?你要留在伽卡吗?”“我还能去哪儿呢?”沈知昼看着林槐对他笑,心底寒意阵阵,只是摇头,抿了下唇,“走吧。”“回港城吗?”“回。”-晚晚总觉得这些天有人跟踪自己。许凌薇又去了外地执行任务,这次她要去半个月左右,作为无国界医生就是这样,需要时不时地往外跑,碰见突发状况,就归期不定。国内的话,基本就在西南一带的云缅边境晃,伽卡也回去过,那条连接伽卡与南城的公路,也重新走过好几次。可是,再没遇见过沈知昼。国外,近则去过东南亚的泰新马,远了,偶尔也会去北非和中东一带和周边地区转一转。奖杯和表彰拿了不少,把家里的茶叶柜都放满了。那个柜子上仍放着伯父的遗像和他生前活得各种奖章和警徽,在以前的那个房子里,上面还有沈知昼从小参加各种比赛获奖的奖杯和奖状,还有他十六岁那年,考入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他曾经是所有人眼中的骄傲。可后来他走后,属于他的东西,就全被收了起来。搬入新家,许凌薇更是将所有跟他有关的东西全都打包封在了一个箱子里,用透明胶封死了,然后扔到地下室去。像是怕谁发现一样。发现他已经成了这个家庭,一道难以愈合的,丑陋的疤。晚晚再也没有吵着跟许凌薇一起外出过,慢慢地,她也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许凌薇一开始对她颇不放心,后来几次下来,她都可以将自己照顾得很好。她们搬家到港南的经济新区有两年了。起先晚晚很不习惯,因为需要倒两趟地铁和一路公交车,才能到市中心的学校去上学,这意味着